- 山东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万吨/年固体氯化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1-12 浏览次数:11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7万吨/年固体氯化镁项目
2、建设单位:山东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内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项目总投资2206万元,占地面积约2357m2;主要利用现有净水剂装置的1台反应罐、聚氯化铝装置的4台反应罐、3台压滤机和两个成品池,新购置蒸发器、结片机、凉水塔、提升机、输送机、料仓、除尘设施、包装机、码垛机及泵类、风机、管线等项目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7万吨固体氯化镁规模。
5、劳动定员及劳动制度:
拟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人;技术管理人员采用单班工作制,生产工作人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300天,7200小时/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张主任
联系人电话:13395339068
邮政编码:2564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山东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山东明川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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